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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已接触了七名案犯,她们对所犯命案均供认不讳,一副置生死于度外的样子。但只要涉及卫旭蕾、钱红梅、曹蓉三人,七人不是说让她们在外望风,就是否认她们在现场,祸根当在8月20日聚餐会上杨惠娟的煽动。从明天起就要正面接触这三名相对次要的案犯,我倒要看看她们是否“诚实”。 2030年8月30日星期五 今天我打破了顺序,先审第九号人物钱红梅。之所以选她有两个原因:一是我们已确切掌握她在拒捕时杀害我们一名特警的事实(除了夏晓倩外其余案犯都不知此事),她否认以往袭击贪官时所犯命案已无意义。二是她也出身农家但没有受过良好教育,我想把她和张丽颖作一比较。 经过审讯,两个目的都已达到。起先钱红梅还企图抵赖两年来犯下命案,但见了我们出示的她杀害特警现场录像,她便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四桩命案,并解释说其实她并不怕死,最初否认是不忍辜负同伙们一番好意。和张丽颖相比,钱红梅的气质、抱负又要差得多。根据她的供述分析,她加入非法恐怖组织是一身偷窃绝技被杨惠娟看中的结果,“革命”在她心中的地位是这两年才建立起来的。但她死心塌地为非法恐怖组织卖命,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她要报杨惠娟改变了她卑微的人生,使她本人有了尊严感,家庭摆脱了赤贫状况的私恩。 钱红梅有一手溜门撬锁的绝技,属“鼓上蚤”一类人物,如果让她获得工具,镣铐可以应手而开,所以我们必须对她格外防范。只给她“配备”联体手脚镣和脚趾镣两副镣铐,让她在洗漱、进餐、放风、审讯时段全部戴上,睡眠、写交代材料时段打开联体手脚镣的手镣部分,其实是不够的。但她地位不高,也只有如此了。 2030年9月2日星期一 回家休息了两天,领着小乖乖熟悉了要上的小学的情况,今天又回到了岗位上。本日要提审的是卫旭蕾,她戴足了联体手脚镣、脚趾镣、钢凉鞋三副“配额”镣铐来到我面前,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其实狱方给她的镣铐并不多,除审讯、进餐时段戴满三件镣铐外,睡眠、洗漱、放风时段都和钱红梅戴的一样多,这些时候钢凉鞋是不穿的。当然,写交代材料时段联体手脚镣上的手镣可以暂时去掉,钢凉鞋却是要穿的,但此时并不需要走动。 审讯一开始,卫旭蕾就诉说她只是因为杨惠娟帮她杀了谋害其父的仇人,出于对杨惠娟的感激才加入非法恐怖组织的。在组织里也只起望风打探作用,并无命案在身。但从原先在卫戍区营房审讯她的同志那里了解到的情况表明,那时她的态度并非如此柔顺,甚至连真实姓名也决不透露。她很可能受了杨惠娟的那番暗示,才故意作可怜相,意在逃脱死刑判决,以继承同伙们的“遗志”,与政府长期对抗。 看来城府不深的小姑娘还真以为这样就能骗过我们这样的老干探。但事实上我对卫旭蕾杀父仇人系杨惠娟所杀就十分怀疑,那并不符合我们所掌握的她的个性。我准备下周就派人去绣樾市提取那宗案件一手材料,把事实搞个水落石出。但不管怎样说,如果我们能真正做到司法公正,至少卫旭蕾们不会因有冤无处伸而误入非法恐怖组织。 2030年9月3日星期二 今天接触的曹蓉是十名案犯中的的最后一个,她一脸稚气,分明还是个大孩子。这样小的年纪就走向黑暗的深渊,实在令人惋惜。但感情不能代替政策,对曹蓉和卫旭蕾一样的没有命案只是望风的自我表白,我还是不能轻信。可能的突破口有两个:一是豪华轿车撞人案主犯,到底是杨惠娟所杀还是曹蓉所杀,须赶快派人到莲水市调查清楚。二是从6月30日劫持装甲车队现场不连续的录像推断,外围对空射击的蒙面者之一可能就是曹蓉。如果能够确定,则至少让她为直升机上的半条人命负责。 曹蓉毕竟还是个孩子,结束审讯后就戴着身上唯一的联体手脚镣蹦蹦跳跳地去监区门口迎候她的“大姐”们,就好像下课一样。除了睡眠和写交代材料时段,手镣部分会给她拿下,洗浴时间不戴镣铐外,这副联体手脚镣始终与她相伴。而她却还觉得镣铐太少,不够英雄。让人既好气又好笑。 “嘟,嘟,嘟”,李梦瑶刚读完爸爸对“十美”的观感,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三十七 “瑶瑶,有没有看见爸爸一个笔记本?”打来电话的果然是李哲原。他的记忆力很好,日记本不在身边本不影响办案。但日记中记载的许多内容事关机密,流传到社会上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在发现不见了日记本的第一时间,他便打电话回家找寻。 “封皮是什么颜色的?”李梦瑶明明知道日记本是黑色封皮,但为了不让爸爸知道她正在偷看,故意问道。在李哲原告诉她封皮是黑色以后,还装模作样地找了一会儿,才说看到了日记本。 “麻烦你暂时保管一下,千万不要让别人看。我马上开车回来取。”李哲原心急火燎地关照过女儿,便挂上了电话。 听到爸爸马上要回来取日记本,李梦瑶无法再像刚才那样逐页细看,而只能选择其中她认为有趣的内容来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