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o书屋 - 言情小说 - 满级白莲在娱乐圈爽文乘风破浪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那我去办。”

……

两天后,一条热搜上了微博。

#阮瞳正式起诉叶哲及其背后营销号#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我自己的预收文:[点开作者专栏可预收]

袁蔓蔓身为豪门千金,24岁才知道自己活在一本书里。

她不是书中女主,只是一名恶毒女配。

因为容貌和女主有几分相似,所以被三位大佬分别当作白月光替身,定下婚约。

可是,当身为真千金的白月光本人找回后,袁蔓蔓被三位大佬同时退婚。

袁蔓蔓:“……”

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

爷爷去世,亲爸被踢出家族。

亲妈光会逛街喝茶买买买,手无缚鸡之力

亲哥除了宠meimei,就只光会给女主播打赏。

一家子没一个能打,袁蔓蔓还偏偏得罪了被三位前未婚夫守护的白月光女主。

根据书里记载,女配袁蔓蔓因嫉妒疯狂作死陷害女主。

被三位大佬设计,得罪了书中最大反派,下场凄凉。

可当袁蔓蔓真的被设计,误闯反派大佬傅修染的病房时,脑海中忽然响起一个奇怪的声音——

“哔……恭喜宿主成功激活大魔王养成系统。那么现在,请宿主先吻醒沉睡中的大魔王。”

袁蔓蔓眨了眨眼:大魔王?病床上插满管子,看起来奄奄一息就要嗝屁的那个?

#什么,袁家最小那位千金同时和三个大佬订婚#

#她是怎么做到的???#

#听说东窗事发,被退婚啦!#

#卧槽,有人看到傅家那位阴鸷偏执、手段残忍的大少爷亲自把她抱回了傅宅#

#跪求女神出本攻略#

第2章

当看到这条热搜时,网上评论迅速炸了。

【怕不是疯了,这年头小三都这么不要脸,假装自杀博取同情不够,现在还搞律师函警告】

【楼上的纠正一下,是阮瞳疯狂sao扰我们叶哲,叶哲并没有出轨。这件事有错也是阮瞳一个人的错,我们叶哲也是受害者】

网友们大多都是立场中立的普通人,所以就对小三这种生物特别厌恨,无法容忍。

何况叶哲是圈内一线男演员,路人缘比阮瞳强大,哪怕在这种关头依然有不少死忠粉支持。

她们一边喊着‘叶哲一定是被对家陷害了’、‘阮瞳太能倒贴,哥哥只是不会拒绝人’‘我家叶哲太善良都是阮瞳不要脸’。

一边冲向微博、贴吧、粉丝群,四处控评抹黑,把所有罪状都推在阮瞳身上。

舆论加粉丝的控评,再加上叶哲的未婚妻洛诗在双方父母的劝说下,选择了相信和原谅叶哲。

这样一来,哪怕阮瞳这边在这时候爆出起诉传闻,网络上依旧有许多不相信和质疑的声音。

叶哲的粉丝不会给阮瞳‘拉踩’他们的机会,立刻跑去这条热搜下解释。

【娱乐圈这种saocao作见多了,名誉权一告一个准根本证明不了什么,大家不要被这种手段骗了】

【我们哥哥也不是没有当过被告,有的人就是喜欢打着法律的幌子吓唬人。阮瞳不就仗着自己脸好看为所欲为嘛,求求宁快点糊了吧】

【洗白套路而已,大家放心最多律师函警告】

【被告??你们没看阮瞳的微博?叶哲家粉丝是不是还没弄清事实,这次叶哲不是被告,而是被告人。】

忽然,一条网友的科普评论被顶了上来。

下面立刻有人问。

【法盲表示不懂,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被告是民事诉讼的称呼,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称呼。换句话说,叶哲这次摊上的是刑事案件。作为吃瓜网友不知道这件事谁对谁错,但是阮瞳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去告叶哲,应该是有底气的。】

叶哲的粉丝和其他吃瓜网友:刑事自诉,又是什么玩意儿???

直到这时,叶哲的粉丝才发现事情好像超过了他们的意料。

许多原本认为阮瞳只是用法律幌子来虚张声势的网友,这时候也从这条法律科普摸到了阮瞳的微博下。

原来,十分钟之前阮瞳登录后台,发了一条微博。

这是继阮瞳和叶哲的丑闻曝光后,她第一次登录自己的微博,亲自澄清。

阮瞳V:刑事自诉状已经递交法院受理,我们法院见@叶哲V[照片]

后面的配图照片,是法院传票以及受理案件通知书。

【女鹅终于发微博了!】

【天啊,好担心jiejie会出事,这是反击的信号吧,看到jiejie站出来反击我就放心了】

【我就知道瞳瞳不会让我失望,支持瞳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那个,打扰一下……有没有人能给我科普一下,什么是刑事自诉?[抠鼻]】

【这里科普一下,刑事自诉是指区别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总之就是,叶哲摊上的是刑事案件。】

【根据贴图里的信息看,阮瞳这次告的叶哲诽谤罪。如果罪名成立,依照刑法,叶哲最高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卧槽,那就是法制咖?!】

一轮科普下来,阮瞳粉丝顿时欢欣鼓舞。

吃瓜网友们也开始动摇。

阮瞳不会真被冤枉了吧?

她居然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起诉叶哲,而法院那边也已经受理了,或许真有什么冤情。

而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叶哲粉丝,这时候除了小部分还在努力控评外,大多数都下意识沉默。

阮瞳这边的回击太有力,他们有些找不着主心骨,开始担心接下去该怎么办。

毕竟,娱乐圈里律师函来律师函去,发声明澄清警告,甚至打民事诉讼的事件他们都见过不少。

但一上来就直接把案子定性为刑事案件的,却几乎没有。

谁没事打刑事诉讼啊,大家都是在圈内混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轻易都不会玩到这种撕破脸的地步。

更何况,如果没有证据支持,也不可能把普通案件弄成刑事案件。

不得不说,阮瞳这回是真的刚,刚到完全不像她冰清玉洁、柔弱无辜白莲花的惯有套路,太另人惊讶了。

*

这边,网络上的评论因为阮瞳不按常理的出牌,略有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