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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泪作者:黑洁明正文银光风家少爷。打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是风家少爷。风家的少爷,姓风,名知静。风家的老爷,希望这爱哭的儿子,知道安静,所以取名知静。虽然他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过爱哭的时候,但风家那位戴着半边银面具的神秘老爷,总是打趣的看着安静的他,和人如此介绍。既然他不记得儿时的事,那他也无从和风家老爷对此争辩,他不争辩,他只做他该做的事。风家的少爷和风家的老爷,丁点也不像。个性不像,五官不像,虽然风家老爷总戴着半边银面具,可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的相貌十分俊美,不像小少爷模样普普,虽然浓眉大眼,但头大脸方,眉骨凸出,和风家老爷的俊秀差上许多,如果不特别说出来,没人会觉得他们是父子。很奇怪的,虽然不曾有人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但打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他不是风家老爷的亲生儿子。风家老爷不是爹,他知道;他不是儿子,他清楚那男人也晓得。可风家老爷把他当儿子养,他养育他,教导他,供他吃住,让他念书习武。后来,夫人生了个女儿,几日后,他被叫到夫人房里。风家夫人是个好人,虽然怀疑他是风家老爷的私生子,依然视他如亲,有时候,还真的太亲了,她常常让他不知如何是好。“知静,来。”她招手,他顺从上前,不上前的后果,就是会让她亲自下床,逮他过来。他早已明白,风家没有人能反抗她,不曾有人成功过,包括那位外表斯文,实则狡狯如狐的老爷。夫人微笑看着他,将怀中的娃娃放低,给他看。“这是银光,是meimei喔。”他瞧着那在丝绸里的小娃娃,那娃儿嫩白嫩白的,就像一团好吃的年糕一般,她在亲娘的怀抱中,蜷握着一双小拳头,当着他的面,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她没有牙。他拧起了眉头,有些骇然的想着,没有牙的东西,该如何长大?然后她闭上了嘴,睁开了乌溜溜的大眼,瞅着他。夫人将那娃儿抱得更近,轻笑着说:“瞧,可爱吧?”他看不出来那娃娃有哪里可爱,所以他继续盯着看,审视着,观察着那一团。“你可以摸摸她啊,来。”夫人伸出手,抓住他的手,要他抚摸那柔软的娃娃。他意思意思的,摸了一下她的脸,打算很快的将手收回来。但她好软,温温的,有些热。他可以听见血液流过她皮肤下的声音,感觉到那带着热度的生命跃动。然后那小小的手,抓住了他的手。事后回想起来,他这辈子似乎是从那时开始的;从他摸了她,她握住他的小指头开始。在那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朦胧接续的片段。不是爹的爹,不是娘的娘,还有在黑夜中,总是明亮无比的月光。他不正常,他很清楚这件事,就像家里每一个害怕他的仆佣一样了解。他是个怪小孩,即便身为风家少爷,也难以掩盖这个事实。他们偷偷的说,悄悄的谈,以为他听不见。风家少爷很奇怪,聪明得吓人,他不像三岁的孩子,他的胃像个无底洞,吃得比一个大人更多,还有一身的怪力,他的眼睛会在黑夜中发亮,他的脾气很差,咬伤过很多人。他是个没人要的弃子,是老爷心好,才收留了被遗弃的他。低声的交谈,窃窃的私语,总在风中来去,隔着墙,隔着街,他却仍能听得清楚明白。“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你meimei,你要用你的生命,保护她,照顾她。”吩咐的声音,从旁传来,他抬起头,看见那个男人。他已解去了面对外人时,脸上总戴着的银面具,面具下的脸,因伤而狰狞,但那双眼是一样的,那抹笑是一样的。“懂吗?”风家的老爷,笑看着他,问。他眼也不眨,只拉回视线,瞧着那在软丝嫩绸之中的小娃娃。娃娃用那乌溜溜的小黑眼看着他,软软的小手,紧抓着他的小指头。因为他被这户人家收养了,因为风家老爷供他吃住,因为风家夫人视他如子,所以他点头,给了这一生,第一个承诺。“懂。”正文第1章(1)暗夜凄迷。三更刚过,大江河畔便起了一层幽幽的白雾。迷雾缓缓漫过河岸,爬上了轻舟大船,摸上了屋瓦飞檐,无声无息的浮游飘荡进城。未几,雾掩千帆、云遮明月,扬州城内外,皆被云雾遮掩,教人伸手几不见五指,只有淡淡水声轻轻飘荡。大街上,除了巡夜执勤的更夫之外,连半只小猫也没看见。卡卡卡——锵——老更夫拉紧了衣服,一快两慢的敲了手中的竹板与小锣,一边走在潮湿的砖石路上,喊着每夜必嚷的提醒。“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虽然他不觉得这种湿冷的天气,是有什么可以烧得起来,但工作就是工作,就算整座城里的人都睡得屁股朝天了,他该喊的还是要喊,该巡的还是要巡。只是,今夜这场雾,还真是大啊,若不是这条巡更的路线他早走上不知多少回,只怕就要迷失在这场大雾之中了。老更夫提着灯笼与小锣在渺渺白雾之中,一边报着更,一边小心走过河岸、穿过街巷。这种天气,真是教人忍不住心里直发毛。虽然胆子不小,做打更这行也做了二三十年,遇到这种难得一见的大雾,老更夫却还是不自禁的加快了脚步,想着快点回到守更小屋,喝杯热茶、吃个大饼,好好歇息一下,省得自个儿在那边胡思乱想。正当他想着自个儿留在武侯铺里的热茶大饼时,忽地一声凄厉的惊叫打前方不远处的坊市中响起。他惊得一颗心差点蹦出喉头,但还是本着更夫本能,快步穿越浓雾跑上前去,可刚拐过弯,他就在大雾之中被撞倒在地,跌个四脚朝天。那撞倒他的野兽身形竟比一名成人还巨大,它全身又腥又臭,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有若铜铃一般大,更可怕的是它那张满是利牙的大嘴,竟咬着一只断掉的人手啊。“哇啊——”他吓得头皮发麻、屁滚尿流,明明知道该站起来逃跑,却完全无法动弹,只能看着那东西瞪着他,大嘴一张,喀哩喀嚓的吞下了人手,跟着就朝他扑来——老更夫见状,保命的本能,终于回过神来,反射性就把手中烧起来的灯笼往那野兽身上丢,跟着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就跑,边试图扯开嗓子。“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