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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一个熊抱扑过去:“啊,叶在夕我好喜欢你。”叶在夕感觉耳膜快破了,险些栽倒,半天才稳住身形,长呼一口气,咬咬牙,伸手,将女人拉开:“我说你——”“给我签个名吧。”叶在夕的话还堵在了喉咙里,有一张白花花的女人连凑过来,满鼻子都是香水味。第一次,叶妖孽觉得香水这个东西不适合女人。拂额,揉揉眉心,叶在夕无比头疼,看着前面小巷里的两个身影,无奈地接过了笔。那女人外套一脱,凑到叶在夕面前:“这里这里。”“还有我,还有我。”“我的,我的,签这。”“这里。”都是些什么猴孩子,签在衣服上也就算了,签在脸上,手上那叫什么事儿啊?要是平日里,叶妖孽没准会好这一口。签完名,叶在夕再抬头,那两个人都走了好些距离。“不好意思,我还有通告。”叶在夕留了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就要离开。才踏出一步,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垮了。“叶在夕。”“啊!”“叶在夕!”“……”抬眼望过去,三个路口,各个声势浩大,前仆后继的人拥进小巷里。这下好了,走不了,叶在夕一张俊脸,彻底石化了。三秒钟之后,人群又壮大了不少。“cao。”叶在夕嘴角一抽,“人太红,没办法。”“下次一定不放过你。”看了一眼那边越走越远的女人,叶在夕狠狠收回视线,然后慢条斯理,露出一个妖孽般的笑,优雅转身,握着伞,撒腿就跑,动作竟丝毫不减妖娆感。因为叶氏名言中有这么一句:任何镜头前,即便是手机,也绝对不能留死角。见过这么自恋的人吗?见过这么变态自恋的人吗?烟雨江南的某小巷里就有一只。那边,一个撑着伞的男人,身后一群疯狂的女人,一波高过一波的尖叫。“啊!”“叶在夕!”“叶在夕!”余音绕耳,回荡在这江南烟雨中。这边,左城怀里的女人杵了一下。“那边出什么事了?”从左城怀里探出脑袋,好奇地瞅着。好多脑袋啊!隐隐约约似乎什么声音,她正要侧耳认真去听,左城伸手,便把她的头摆正:“没事。”“围了很多人。”她继续探出脑袋。左城长臂一伸,直接抱着她就走,面无表情地丢了四个字:“聚众传销。”女人煞有其事:“哦。”原来这么诗情画意的地方也少不了一股污浊之气啊。对于女人的深信不疑,左城表示出极好的心情,噙着笑,逆着人群便走了。身后,左鱼频频回头,嘴里念叨着:“叶在夕!?”聚众传销?左鱼笑笑,识相地不闻不问。小巷深处,叶在夕已经被追了好几条街了,手里的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雨雾打湿了刘海,上气不接下气的,向来注重形象的某妖孽,这次是败光了形象。第四次巷口拐弯,叶在夕顿住,回头看了一眼,俊脸黑了:“丫的,还有完没完。”身后,人山人海,叶在夕第一次觉得太红了不好,麻烦。权衡了几秒,叶在夕选择了相对人少的左边小巷,才刚迈出一只脚,忽然一阵拉扯,叶在夕天旋地转了,随之,一个温软的身体便覆上来。叶在夕怔了一秒,眸子一厉:“谁准你抱爷了。”一声怒吼后,安静了片刻,传来女人含笑戏谑的声音:“想甩开她们就别动。”叶在夕暴怒的眸子忽然一凝,果真不动了。女人笑了笑,随即伸手,将叶在夕的帽子拿下,又将衣服脱了,勾起他的脖子,一个转身,贴向墙,拉下叶在夕的头便凑过去……啧啧啧——俨然一对公众火热亲吻的野鸳鸯啊,那个姿势,那个动作,哟哟哟,看看都掩面害羞啊。转弯口,人群已经临近了,燥乱的声音传过来。“叶在夕!”“人呢?”“那是?!”众目睽睽下,大尺度有木有?顿时齐刷刷跑过去无数个眼神,然后各自做掩面状。“那边。”“叶在夕!”“……”身后,人群静了,脚步远了,‘野鸳鸯’动作依旧激情四射。换个角度看世界,那交颈鸳鸯虽贴得极近,唇却未碰到。好吧,这个世上有种伟大的动作技术,叫做:借位。靠着墙的女人仰起头,迎上叶在夕的眸子:“还记得吗?这是十二年前你教我方法。”女人笑容妖异,一双大大的凤眸美得妖异。好一个魅惑人心、风情万种的妖精!要说称得上妖精的,自然以林倾妍为首。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中国娱乐圈匿迹两年之久的林倾妍。叶在夕勾唇,也是一笑,伸手揽过女人的腰,反手一个旋转,将女人桎梏在双臂间。“86,54,89。”嘴角轻启,一抹夺人魂魄的妖娆气息,俯身,贴着女人的耳垂,“林倾妍,两年没见,身材越发惹火了。”好家伙,这一抱,三围都摸清楚了,要不要这么变态。林倾妍失笑:“一毫不差,手感真精准。”伸手勾住叶在夕的脖子,笑得明眸皓齿,“叶在夕,两年没见,你一如既往地恶劣无耻。”这两人,一个妖孽,一个妖精,绝配啊!娱乐圈谁人不知道叶天王一双手,揽遍美女,那摸女人的手感……咳咳咳……精准啊,甚至叶天王曾经有言:我抱过的女人中,还是林倾妍数字最和我手感,这最差嘛……(江夏初)隔了两年了,叶在夕抱女人的技术没有落后,林倾妍的数字自然不能落后。对此,叶在夕甚是骄傲。叶妖孽笑得痞气:“谬赞谬赞。”林妖精回得客气:“夸奖夸奖。”相视一笑,两人勾着肩,往巷子深处走去。十二年相识,两年相隔,再相见亦如以前。半响后,瑶湖下,一艘小船,男人女人一个在船尾,一个在船头,相对而坐,没有船夫,船随波荡着。“什么时候回来的?”“有好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