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你是不是把我当女儿啦
750你是不是把我当女儿啦
自始至终,沈佳仪都知道,她与伊比利斯不会有结果。 他身上那股子矜贵气度,并不像小门小户出身的,更不会是他口中自称的庄园主之子。 他很理性,逻辑性极强,且是个淡人。 淡人,指处变不惊,情绪极为稳定的人,见不到他惊讶,生气,或是兴奋开心的明显表征,似乎对万事万物,都是淡淡的。 沈佳仪被家里宠大,偶尔会很娇蛮,想看淡人情绪起伏,就会奶凶奶凶地凶他,噎他,阴阳他,或者很顽皮地调戏他。 只要伊比利斯不想与她计较,他就是那个合格的受气包。 但倘若认真分析起典故或是道听途说来的瓜时,他逻辑缜密到,让人觉得他似乎亲身经历过一般。 那时沈佳仪就知道,要是真正吵起来,她大抵是吵不过他的。 他们有三年只听着对方的声音度过,又七年,他是个值得依赖,几乎无所不能的朋友。 他们年纪明明差不多,但她有时甚至觉得他有点像她爹,就是……事事靠谱,事事由着她,任她如何作如何闹,他总是很淡定地给她收尾。 太成熟稳重,起居琐碎有很细心,就显得像个叔叔一样,像个老头子一样。 活爹。 沈佳仪在情爱这方面,沾些迟钝的傻气,她有点搞不懂伊比利斯是怎么想的。 一日,她坐在葡萄藤下陪他下棋。 她是个直性子,有什么疑虑并不会藏着掖着。 “伊比?” “嗯?” “你是不是……?” 她迟疑了,有些迷茫地望着眼前清俊的年青人。 那双灿金的眼,与她的视线剐蹭而过,便立马撇开去看别处。 唯有微微泛红的耳廓,暴露了些许隐匿在内心深处的情绪。 “怎么?” 沈佳仪支着下巴,颇为认真地问他:“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女儿了?” 毕竟她长得多少有些奶幼,人畜无害的模样,掺了点甜,跟她关系着实好的姐妹,会控制不住地喊她女儿,宝宝巴拉巴拉…… 活爹怔了一瞬,而后失态地咳嗽了起来。 沈佳仪忙给他端茶倒水,伊比利斯咳着咳着,心底却升起一番好笑来,爽朗地笑个不停。 她也后知后觉地发现这问题很傻,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伊比利斯自己也不曾想过,他的心上人会觉得他像个活爹。 他只是会控制不住地对她好。 还有,其实他一直藏了个秘密在心底,一旦她知道她缘何坠入异世界,与家人分离,她可能,就不会对他笑意盈盈了吧? 他对她有愧,因此一直竭力补偿她。 他所有的温柔与细心,都尽数交付她一人。 伊比利斯知道她来自遥远的东方,可能会喜欢东方的东西。 那个时代,欧洲大陆的王室贵族,还在以拥有一件中国瓷器为荣,中国的丝绸更是千金不换,遑论中国的珠宝金石,玉器古玩,与精致神秘的乐器。 但这些东西,却被以集装箱的规格,源源不断地抬进沈佳仪略显朴素的小木屋,她用的盘子一直都是中国的瓷器,不在农场抓羊时,穿的衣服也都是极为名贵的丝绸。 漂亮得好似狼王豢养在小花园里的布偶猫。 不过她对珠宝首饰并不感兴趣,能花上半天去矫正弦音,也懒得拆那些繁琐的首饰盒子。 她也不戴首饰,嫌弃凉了热了的,只对字画跟乐器感兴趣。 在伊比利斯的印象里,人族都喜欢这些亮闪闪的金石珠宝,王国送来他们的贵女做狼族的女奴,也会攀比谁手上的鸽子蛋更大。 他时常觉得不可理喻。 原来沈佳仪跟他也差不多。 狼族的音乐与绘画,都由公狼掌管,母狼只是附庸。 作为狼族最高贵的王,伊比利斯的音乐造诣很高。 他会狼族震撼的鼓点与敲击,也擅长人族传过来的管弦。 沈佳仪在乐器这方面也很牛逼,毕竟从小就泡在那个环境里,耳濡目染,气质也被朗朗的墨,柔柔的弦,磋磨出几分婉约的古典,以及冷清干净的书卷气。 狼王第一次听她弹琵琶,是一个月圆之夜。 月圆的时候,他不会去找她,只会自个在林中瞎转悠,靠猎杀来排遣掉体内狂躁的悸动。 这一次,他方才亮出利爪,灿金的眸底涌动着兴奋的杀意,嗜血的快感即将冲击他的感官,震颤他的灵魂——一刹,好似水滴砸在青石上的冷清声音,乐落清音,又似金石相撞,刀戈镪鸣。 柔软明快的琶音,和力道铿锵的扫弦,竟毫无违和地碰撞在一处,刚柔并济,美的那样震撼。 泛音空灵如水滴回声,在漫天散落的宫商角徵羽里,那饱满的情绪任由曲调支配,好似千万里外远道而来的一阵清风,身形化作撕扯着的灵气,诉说着一路的见闻。 让人也能——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 伊比利斯脑海中划过他们许许多多次的对话,她说过的很多词汇,从未如此具象化地蹦跳在他眼前—— “龙腾盛世,国泰民安” “ 日月所照,山川所至,皆是汉土” “千里江山图,万岁通天贴” “中华上下五千年……” 又像她吟过的诗句——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寒霜十四州。”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那一刻,伊比利斯对她的爱,狂热炽烈,近乎灼烧着濒临崩溃的理智。 吸引他的从来不是姣好的容颜,金银珠宝的点缀,亦或是性的诱惑,而是头脑与心灵的共鸣。 于是那个躁动的月圆之夜,他手上没有沾血,只是大半夜地不睡觉,跑去合欢树下,沉默地捡起一朵又一朵的合欢花。 他有了极度渴求的东西。 想要得到,只需轻轻一撩手,给她扣上女奴的枷锁。 可,爱不是这样的。 爱她,应该是坚定的偏爱与守侯,看她幸福快乐,看她去做更好的自己,而不是—— 狼族尊贵的王,就那么安静地蹲在树下,修长漂亮的手指轻压着一只甲壳虫。 甲壳虫想跑,被他手指按着,动弹不得,只能憋屈地停在原地,内心疯狂祈祷。 捉弄了一会儿,他收敛了生动的孩子气,站起身来,灿金的眼底也归于平静。 他知这一曲多震撼,狼族耳力惊人,估计也听到了。 公狼们如果知道这乐声出自一个女人之手,后面便会牵涉出许多麻烦。 伊比利斯不会约束着她,不让她弹琴。 她可以去做她喜欢的事,不顺眼的狗东西,他自会替她清理掉。 那时王城里流传起个传说来。 王在他的私人庄园里养了个乐师,那乐师的乐声甚至比最优秀的公狼乐师还胜一筹。 只是曲调有时过分柔美婉约,让人觉得有可能是只母狼。 公狼们为此大为恼火,母狼怎么可能通晓音律?母狼怎么可能做的比公狼还好? 公母对立一时尤为激烈。 这事的解决办法其实极为简单,只要带她出来,在人前弹奏一曲,这种内部矛盾就能转嫁到人族身上。 但伊比利斯绝对不会愿意她为旁人弹琴。 他靠自己的手腕处理好此事,而后继续独享她的美好。 其实在此时,他那近乎病态的,过分偏激的占有欲,已经稍稍表露迹象。 就如摆弄乐器这等小事,他都贪恋独占的感觉,更遑论其他。 好在沈佳仪的表演欲并不强,多数时候她只是拿那些乐器自娱自乐,并不招摇。 只是伊比利斯这只怪狼实在太喜欢《水龙吟》,他要她给他弹了几回,仍旧还想听。 沈佳仪弹琴的时候,他就拿着羽毛笔刷刷记录。 一开始她还不晓得他在记录什么,等弹完了,放下琵琶走过去探头一瞧,竟然发现这狼在记谱子。 拜托—— “你怎么偷我的谱子?”沈佳仪大为惊讶。 “唔,”他应,还在动笔完善着曲谱,“我听到,就是我的了。” 沈佳仪耷拉着眸子:“喂……” 他便尔雅地一扯唇角,灿金的眼底融了暖色,“好吧,作为报答,我教你弹六弦琴?” 她其实还在怄气,心底想答应,可偏偏跟他耍脾气。 “不要。” 她才不要跟他亲近,反正都是得不到的人,何必给自己徒增烦恼。 伊比利斯,渣狼。 烧狼。 她才不跟他玩呢。 小姑娘怒气冲冲地跑开了,将他晾在一旁,想朝他甩脸色就甩脸色,想不理他就不理他。 性子愈发像恃宠而骄的布偶猫。 他也不恼,瞧着她提着小裙子跑远的背影,嘴角抿出个宠溺又无奈的笑来。 低头整理好乐谱,饶有兴致地想着,回去在竖琴上做实验。 只要她在,他就有源源不断的谱子可偷。 但因为这个偷谱子的事,沈佳仪特意找过他一次,很是郑重地跟他说:“这些谱子,是我们国家的大师们写的。” 伊比利斯颔首。 小姑娘又试探地问他:“所以你记录下来,署名怎么办呢?” 他一扯唇畔,揶揄地扬了调子,“不如署你的名字,往后史册,或许还有你一笔。” 沈佳仪原本是担心他会写他的名字,但这会儿更觉得惊悚无比,忙摇头不止,像个小拨浪鼓似的,“不不不,那是人家写的谱子,不是咱们的东西,咱们可不碰。” 她很尊重版权,那些都是旁人厚积薄发,耕耘不止多久才结出的果实。 她小时候也看网络小说,里面穿越剧的女主有了金手指后,什么李白杜甫唐宋八大家建安七公子,诗文都成她的了,什么凤凰传奇周董坤坤,歌曲也成她的了。 于是女主顺理成章,成为碾压所有人的才女,开启狗血爽文人生…… 这样不对。 这样也不好。